螺栓根据不同情况尚应满足下列构造要求:
(1)为了使连接可靠,每一杆件在节点上以及拼接接头的一端,性螺栓数不宜少于两个。但根据实践经验,对于组合构件的缀条,其端部连接可采用一个螺栓。
(2)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普通螺栓连接应采用双螺帽或其他防止螺帽松动的有效措施。例如采用弹簧垫圈,或将螺帽和螺杆焊死等方法。
(3)由于C级螺栓与孔壁有较大间隙,只宜用于沿其杆轴方向受拉的连接。承受静力荷载结构的次要连接、可拆卸结构的连接和临时固定构件用的安装连接中,也可用C级螺栓受剪。但在重要的连接中,例如:制动梁或吊车梁上冀缘与柱的连接,由于传递制动梁的水平支承反力,同时受到反复动力荷载作用,不得采用C级螺栓。柱间支撑与柱的连接,以及在柱间支撑处吊车梁下翼缘的连接,承受着反复的水平制动力和卡轨力,应优先采用高强度螺栓。
(4)当型钢构件的拼接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时,由于型钢的抗弯刚度较大,不能保证摩擦面紧密贴合,故不能用型钢作为拼接件,而应采用钢板。
(5)在高强度螺栓连接范围内,构件接触面的处理方法应在施工图中说明。